| 街道工委的主要职责
街道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,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,对社会性、地区性、公益性、群众性工作全面负责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,团结、组织党员和群众,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。
2、讨论决定本街各项工作中涉及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。
3、领导、支持和保证街道办事处行使组织领导、综合协调、监察检查的职能。
4、领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组织,对区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。
5、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不断深化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。
6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做好本街干部的教育、培养、选拔、任用、考核和监督作用。
7、负责辖区内新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党组织的工作,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、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,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。
8、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参加社区党建工作,共同建设文明社区。
人大工委的主要职责
一、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,做好代表团的服务工作。
二、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,制定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。
三、组织代表开展学习、视察、检查评议、调研等工作。
四、根据代表的要求,安排代表走访选民和选举单位;接待代表来访,反映和办理代表意见。
五、组织代表协助政府及街道、社区推行工作。
六、组织代表述职,接受选民评议。
七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先进事迹。
八、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。
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
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,在区人民政府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,对地区性、社会性、群众性的工作全面负责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及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、决定。
2、指导和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,支持和帮助开展社区工作,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。
3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,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以评选地区“十佳公仆”和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为龙头,搞好社区教育、社区文化、社区科普、社区体育、社区卫生和文明小区建设,提高居民群众的素质。
4、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、经营环境,并会同区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协调与服务配合。
5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,搞好人民调解和“两劳一少”的教育管理,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。
6、发展社区服务,积极兴办社区福利事业,做好社会保障及再就业工作,负责辖区劳动力资源、失业人员的管理及最低生活保障金、医疗补贴的发放。做好“双拥”、助老助残、优抚济困等民政工作,组织好人民生活。
7、加强辖区内的市容环境、卫生、园林绿化管理、监督环境保护,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,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好城市市容环境。
8、搞好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。对驻街单位有关社会性、地区性、公益性、群众性的工作负责监督、检查。
9、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有关工作事宜。
街道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
工委各职能部门在街道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工委办公室
1、负责街道工委工作计划,总结和其他各类文稿的起草以及工委会的记录、整理工作,协调党务部门的工作。
2、协助工委书记、副书记督促、检查工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,搞好调查研究,为领导决策服务。
3、负责文件的收发、拟办、传阅、督办、归档、立卷和印信的管理使用。负责信访接待工作,搞好信访协调服务工作。
4、协助街道工委、办事处搞好街武装部工作
5、配合工委领导搞好工、团、妇、工作,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分别依照《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、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工、团、妇工作。
6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组织
1、按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起草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的计划、总结、工作方案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干部的考察、考核、选拔任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,知识分子工作,做好党员教育、管理和党员发展等工作。
3、负责街道所属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、调配、培训、考核、奖惩、工资福利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、聘用,离退休干部管理、服务等人事工作。
4、负责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,组织、推动与辖区内党组织的共建工作。总结经验,搞好辖区内先进党组织、优秀党员的评选、表彰工作。
5、负责党费收缴和组织关系的接转。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,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的管理。
6、配合宣传、纪检、部门做好党风党纪教育,受理党员、干部的申诉、来信、来访接待工作。
宣传
1、按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要求,组织党员、干部、群众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。
2、做好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掌握党员、群众的思想动态、提出针对性的教育措施、建议并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工委学习中心组的秘书工作,拟定学习安排,做好材料准备、记录、资料归档等服务工作。
4、根据市区街中心工作,制定街党校、政校的培训计划、总结,对党员干部、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,不断提高党员、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。
5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与有关部门配合,保证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,推动、总结创建文明机关、文明小区的先进典型,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反馈工作。
6、负责统战、对台和侨务工作。
纪检
1、按照区纪检委、监察局工作的要求,履行纪检、监察职能;维护党规、党纪和政纪、法规,监督检查所驻街道工委、办事处党组织、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决议、决定情况。
2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,拟定纪检、监察工作的计划、总结,起草全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、办法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
3、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、勤政廉政宣传教育,抓好相关制度建设。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,做好纪工委委员和党员干部的组织培训。
4、抓好本街政务公开,居务公开工作,同时,协调、组织好驻街单位的行风评议,促进行风建设,纠正行业不正之风。
5、按照管理权限,对检查、监察对象违反党纪、政纪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,根据调查结果依法提出处理建议、监察建议或决定。办理单位或个人对党员、干部的检举控告,受理党员、干部对组织所做出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。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保护监察、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。
6、及时了解和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动态,抓好调研,及时反馈信息。
7、承办区纪委、监察局和所驻街道工委、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武装部
负责全街(包括驻街各单位)的民兵组织建设,思想政治建设,军事训练和民兵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,制定并组织实施民兵工作计划,负责全街战争动员准备工作,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实行战备值勤,抢险救灾、防汛等项任务,负责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,组织开展国防教育,增强全民意识,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双拥工作,战时组织民兵预备役,保卫生产,保护群众,支援前线,完成兵员动员和物资、车船的征集任务。
人大工委办公室
1、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,做好代表团的服务工作。
2、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,在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下,制定年度具体活动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组织好人大代表的法律、业务学习,适时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。
4、做好人大代表走访选民,代表向选民述职以及代表视察、检查、评议、调研等活动的服务工作。
5、做好人大代表活动信息的收集、报送工作,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、报道工作。
6、热情接待代表来信来访,认真做好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。
7、经常走访代表,了解代表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掌握代表的基本情况和代表变动情况。加强对代表活动情况的分析和总结。
8、定期向区人大代表联络室汇报工作,承办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及人大街道工委交办的工作。
党政办公室
1、负责党委(纪检、监察)、政府、人民武装部的日常事务,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;
2、承担工会、共青团和妇联等的日常工作。
经济发展办公室
1、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;
2、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;
3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。
社会事务办公室(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)
1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协调政法工作;
2、负责民政、侨务等社会事务;
3、负责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。
城市管理办公室
1、协调区域内城市建设规划、居委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,搞好社区服务工作;
2、管理和指导街道居委会的各项工作;
3、搞好辖区内的爱国卫生、环境保护等工作。
计划生育办公室
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。
行政各职能部门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领导名单
书 记:郑根基 主 任:王汉标 人大工委主任:邹建强
副书记:王汉标、卢忠南
副主任:杨鹏程、钟玲、钟世茹、黄咏梅
党委委员:王福林、刘志辉、危永新、潘云华、朱惠媛、廖小静、邓惠东、杨鹏程、陈碧玲、林人为
人大工委副主任:古启明
隶属单位
梅南、梅江、路心、凤尾、白马、中心坝、新中、梅龙、红光、大园、江南、榕树塘、怡乐13个社区居委会。辖区内有育才、龙坪、作新、美华、鸿都五间小学,嘉应、学艺两间中学,江南派出所、江南卫生院、江南信社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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